據法新社6月25日報道,二十國集團(G20)一份報告建議對最富有者征收最低限度的全球稅。
在G20委托撰寫的一份報告中,經濟學家加布里埃爾·祖克曼表示,富裕國家未能對億萬富豪征稅,因此有必要實施一項針對富人的最低限度的全球稅。
在G20中,巴西、法國、西班牙和南非已經支持對富人征收全球稅的理念。然而,美國表示反對。
這份報告應G20輪值主席國巴西的要求在25日公布。祖克曼在媒體訪談中宣稱,“非常富有的人享有巨大的稅收優惠,他們繳納的稅比其他所有社會階層都少得多。”
報告估計,目前億萬富豪每年繳納的稅款僅為其財富的0.3%。其擁有的財富增長迅猛。最富有的0.0001%家庭擁有的財富從1987年相當于全球國內生產總值(GDP)的3%上升到如今的近14%。
祖克曼稱:“幾乎沒有人會贊同這樣一種情況:最富有的納稅人、那些從全球化中獲益最多的人,有權繳納比教師和消防員更少的稅?!?
報告建議,對全球約3000名億萬富豪征收2%的財富稅,這可能每年帶來2000億至2500億美元的收入。(編譯/劉卓)
該文件為巴西輪值主席國在二十國集團 (G20) 上向全球億萬富翁征稅的提議提供了技術支持。該文件由法國經濟學家加布里埃爾·祖克曼 (Gabriel Zucman) 編寫,強調了國際合作防止逃稅的重要性以及實施國際稅收標準的挑戰。
對世界億萬富翁的財富征收最低 2% 的稅,每年將增加 200 至 2500 億美元的收入。該估算來自巴西向 G20 提出的關于超級富豪征稅的提案,該提案由法國經濟學家、巴黎經濟學院和加州大學經濟學教授加布里埃爾·祖克曼 (Gabriel Zucman) 編寫,并于本周二 (6 月 25 日) 提交。
研究表明,累進稅制最初將覆蓋約 3,000 人。這些人擁有超過 10 億美元的財富,分布在資產、房地產、股票、參與公司所有權等方面,但仍不繳納至少 2% 的年所得稅。文本指出:“只有超高凈值個人和特別低的納稅額才會受到影響。”
祖克曼認為,分析使巴西向論壇提出的對超級財富征收最低稅的提議“在技術上是可行的”,并強調二十國集團巴西勇敢地將這一倡議帶入世界最大經濟體的辯論中。“這看似烏托邦,但很多國家都可以實施。有理由相信我們將在幾年內實現這一目標”,他保證道。
負責協調 G20 金融軌道的巴西財政部國際金融事務總協調員費利佩·安圖內斯 (Felipe Antunes) 表示,人們對巴西的提議非常感興趣,而且事實證明,辯論的時機是合適的,因為一些國家已經表示支持達到超級富豪的征稅標準。安圖內斯認識到,辯論才剛剛開始,應該需要時間來充分討論和實施。
“超級富豪繳納公平比例的稅款是二十國集團巴西的優先事項,我們仍然需要進行平行討論,看看如何將這項稅收提案提交給能夠以不同方式實施的國家。他們的努力并取得了共識,即這項改革可能有取得進展的可能性。我不能說我們能以多快的速度前進。一些國際論壇已經就此事進行了對話,我們將把它傳達給所有論壇”,這位外交官表示。
法國經濟學家加布里埃爾·祖克曼 (Gabriel Zucman) 負責巴西 G20 超級富豪征稅提案的矩陣 | 照片:Rebecca Omena/MF祖克曼在分析中強調,國際合作對于提高超級富豪稅收的有效性至關重要。“協調一致的最低稅可以增加價值,因為實際上他們存在隱藏收入并將其匯往收入稅較低的國家的風險。為了實現這一目標,需要國際交流和共同的稅收標準以避免稅收競爭,”他說。
然而,它強調,規范性標準是靈活的,可以由國家作為一個整體或單獨實施,通過國內稅收機制,例如對廣義收入或財富概念的估計稅。“G20在將大膽創新的舉措提上議程方面一直非常有效,能夠為隨著時間的推移達成的協議提供政治指導。我相信這可能會在這里發生”,他指出。
巴西累進稅提案的矩陣凸顯了各國在實施過程中面臨的挑戰,例如確定個人財富的價值;克服國際金融不透明,提高交易信息透明度和“不完善”的國際協調,因為一些國家可以遵守稅收標準,而不需要所有國家都執行。
盡管該倡議還需要進一步辯論,但這位經濟學家的期望是利用先前在國際稅收協調方面取得的進展,例如銀行交換和跨國公司最低稅等G20內部已經討論過的話題,并擴大這些范圍。他分析道:“我認為行動計劃是一份技術文件,其目的是推動政治討論,展示可能性、現有挑戰以及如何克服可能出現的潛在問題。”
祖克曼強調,為了實施稅收標準,有必要權衡該提案的成本和收益,目前重點需要放在不對超級富豪征稅而每年損失的數十億美元上。“我們正在提出一項為 3000 人征稅的基本建議。它實際上不會花那么多錢,但只是他們期望的 2500 億美元額外收入的一小部分”,他總結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