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的溫度,彰顯社會的進步。回首2023年,一系列與民生相關的法律法規落地生效,涉及社會生活方方面面。一起盤點,哪些規定溫暖了你我?
群眾辦事更加便利
2023年,各部門推出一批便民新規,讓群眾辦事更加便利。
人不在戶籍地生活卻有婚姻登記需求,如何免去奔波之苦?6月1日起,在前期試點基礎上,北京、天津、內蒙古等21個省(區、市),實施內地居民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滿足群眾異地辦理婚姻登記的需求。
10項公安交管便利措施自6月1日起實施,包括擴大國產小客車注冊登記生產企業預查驗試點,便利群眾辦理新車登記;實行二手小客車轉讓登記“一證通辦”,推廣輕微交通事故線上視頻快處等。
社會保險與群眾利益息息相關。《社會保險經辦條例》12月1日起施行,要求壓減不必要的證明材料,取消沒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決定依據的證明材料,推動社保經辦服務“便捷辦”“高效辦”。
織就弱勢群體“保護網”
2023年,一系列有關婦女、兒童、老年人、殘疾人等群體的法律法規陸續生效,為弱勢群體織就法律“保護網”。
新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法自1月1日起施行,明確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完善就業保障政策措施,防止和糾正就業性別歧視。招聘、錄取、晉職、辭退等過程中的性別歧視行為納入勞動保障監察范圍。
在未成年人保護方面,“兩高兩部”聯合發布的關于辦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見自6月1日起施行,加強和規范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懲治預防。10月15日起施行的《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對中小學在職教師擅自有償開展學科類培訓的行為依法從重處罰,從嚴整治“轉線上”“轉地下”等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
8月1日起施行的《養老機構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明確養老機構應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確保消防安全;10月1日起施行的《視力殘疾和聽力殘疾人員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辦法(試行)》完善針對視力、聽力殘疾人員參加普通話測試的服務措施。
筑牢食品安全屏障
2023年,食品領域監管措施持續升級,保護“舌尖上的安全”。
新版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自1月1日起施行,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與食品安全法銜接,實現從田間地頭到百姓餐桌的全過程、全鏈條監管。
新版《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管理辦法》自10月1日起施行,明確標簽、說明書不得含有的9種情形,增加不得使用“進口奶源”“生態牧場”“無污染奶源”等模糊信息。
《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12月1日起施行,明確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
守護清朗網絡空間
擔心個人信息泄露?彈窗廣告不勝其煩?2023年,一批互聯網監管新規落地,讓上網沖浪更安心。
1月1日起施行的《關于進一步規范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預置行為的通告》明確,生產企業應確保移動智能終端中除基本功能軟件外的預置應用軟件均可卸載,并提供安全便捷的卸載方式供用戶選擇。
5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對群眾反映集中的彈出廣告、開屏廣告等作出規范;細化“軟文廣告”、含有鏈接的互聯網廣告、競價排名廣告等重點領域的廣告監管規則。
8月15日起施行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要求服務提供者履行網絡信息安全義務,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未成年人用戶過度依賴或者沉迷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
提升美好生活品質
2023年,還有一批新規的落地,致力于提升美好生活品質。
1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鐵路旅客車票實名制管理辦法》強化鐵路旅客車票實名制管理,7月1日起實施的新版《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國標明確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標準,11月1日起實施《道路高精導航電子地圖數據規范》完善高精地圖標準體系……法治,讓你我出行無憂。
4月1日起施行的黃河保護法加強黃河流域生態保護與修復,7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辦法》完善生態環境領域行政處罰程序,9月1日起施行的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建立健全青藏高原生態風險防控體系……法治,守護美麗家園。
1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體育法構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2月進入組織實施階段的《疼痛綜合管理試點工作方案》要求逐步推廣疼痛綜合管理,9月1日起施行的無障礙環境建設法支持城鎮老舊小區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或者其他無障礙設施……法治,讓溫暖的味道填充生活的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