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據教育部網站消息,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教育部等五部門關于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校衛生與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見》,深入實施青少年急救教育行動計劃,近日,教育部印發《關于做好第二批全國學校急救教育試點建設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公布第二批1000所全國急救教育試點學校名單,實現急救教育試點各級各類學校全覆蓋,試點周期為兩年。
《通知》一并發布《第二批全國學校急救教育試點工作指南》,從總體要求、重點任務兩個方面部署推進試點工作。總體要求是以提升學生健康素養為核心,以普及急救觀念、知識和技能為重點,以提升校園應急救護能力為目標,推動配備急救設施設備,加強青少年和教職員工急救教育培訓,完善學校急救教育育人體系。
重點任務包括六個方面。一是完善工作機制。教育部加強對試點工作的宏觀統籌指導,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省域試點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在政策、資金、項目和課題等方面向試點學校傾斜。各試點學校統籌學校辦學經費,合理安排急救教育投入,加強急救教育基礎設施建設和必要設備配備。二是建強師資隊伍。各試點學校組織校醫、體育與健康課教師、班主任等教職員工參加急救教育師資培訓,取得相應資質的教職員工在學校內開展急救教育培訓。三是開展急救培訓。各試點學校積極利用教師培訓、學生軍訓、體育與健康課程等渠道和載體,開展急救知識普及和技能培訓。學前階段,引導幼兒了解簡單急救常識,樹立安全健康意識;義務教育階段,使學生熟悉基本急救知識,提升生命安全和應急救護意識;高中教育階段,使學生掌握應急救護知識與技能,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高等教育階段,面向師生普及應急救護、防災避險知識與技能。鼓勵各地和試點學校將急救教育納入課程和學分體系。鼓勵有條件的省份或試點學校探索開發學校急救教育相關證書,記載師生參與急救教育的經歷和時長等。四是建設培訓基地。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可遴選學校或青少年綜合實踐基地作為培訓基地,指導和協助試點學校開展急救教育培訓。五是組建專家團隊。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可遴選專家,研制開發急救教育內容資源、評價體系。六是加大宣傳力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門發揮媒體作用,廣泛開展學校急救教育公益宣傳,推廣典型案例,普及急救知識。
試點學校試點周期結束后,評估合格的將授予“全國急救教育學校”稱號。
教體藝廳函〔2023〕3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結合教育實際實施《健康中國行動(2019—2030年)》,推進落實《教育部等五部門關于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校衛生與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見》部署,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第二批全國學校急救教育試點工作的通知》(教體藝廳函〔2023〕11號)要求,經學校申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遴選推薦、專家復核、教育部綜合認定并公示等程序,確定北京大學等1000所學校為第二批全國學校急救教育試點學校。
第二批試點周期為兩年,自2023年10月起至2025年10月止。第二批各試點學校根據《第二批全國學校急救教育試點工作指南》,制定學校急救教育試點周期內的實施方案和具體工作計劃,并于2023年11月30日前報送至本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組織專家對各試點學校實施方案和工作計劃進行指導,有具體意見要及時向試點學校反饋。
第二批各試點學校應于2024年12月向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交年度試點總結,并于2025年10月提交兩年試點總結。首批201所試點學校試點周期順延至2024年6月,各試點學校應于當月向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交試點總結。兩批試點學校試點周期結束后,評估合格的授予“全國急救教育學校”稱號。
請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試點學校按照《第二批全國學校急救教育試點工作指南》做好試點工作。請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推進急救教育試點建設和管理工作,及時將試點工作進展情況、典型經驗做法和有關意見建議報教育部。
(聯系人及電話:教育部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 樊澤民 010-66096849)
附件:1.第二批全國學校急救教育試點學校名單
2.第二批全國學校急救教育試點工作指南
教育部辦公廳
2023年11月3日
教體藝廳函〔2022〕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深入實施《健康中國行動(2019—2030年)》,貫徹落實《教育部等五部門關于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校衛生與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見》(教體藝〔2021〕7號)精神,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全國學校急救教育試點工作的通知》(教體藝廳函〔2021〕43號)要求,經有關單位自主申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推薦、教育部綜合認定并公示,確定北京理工大學等201所學校為首批全國急救教育試點學校(見附件1)。
請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照《首批全國學校急救教育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見附件2),統籌協調推進學校急救教育試點建設和管理工作,及時將試點工作進展情況、典型經驗做法和有關意見建議報教育部(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教育部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朱紅松,010-66097180;全國校園急救教育試點工作辦公室李夢瑩,010-59893195。
附件:1.首批全國急救教育試點學校名單
2.首批全國學校急救教育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教育部辦公廳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