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25日)從民政部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按照國務院授權,自2023年6月1日起,北京、天津、河北、內蒙古、遼寧、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陜西、寧夏等21個省(區、市)實施內地居民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試點地區婚姻登記機關統一受理婚姻登記“跨省通辦”事項,擴大試點后的21個省份將覆蓋我國總人口的78.5%,能夠基本滿足群眾異地辦理婚姻登記的需求。
民政部介紹,全國目前每年平均辦理結(離)和補領婚姻登記證1800萬對左右。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人戶分離現象較為普遍,長期外出工作、生活、學習的群眾回戶籍地辦理婚姻登記,不僅耗費時間、精力和財力,也帶來諸多不便,群眾對婚姻登記異地辦理的需求十分強烈。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滿足群眾異地辦理婚姻登記的需求,根據國務院授權,自2021年6月1日起,民政部在遼寧、山東、廣東、重慶、四川5省(市)部署開展了內地居民結婚和離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在江蘇、河南、湖北武漢、陜西西安2省2市開展了內地居民結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截至2023年5月24日,試點地區累計“跨省”辦理婚姻登記125247對。
按照國務院授權,此次擴大試點范圍主要包括以下內容:一是將北京、天津、河北、內蒙古、上海、安徽、福建、江西、廣西、海南、寧夏等11個省(區、市)納入擴大試點范圍,實施內地居民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二是第一批遼寧、山東、廣東、重慶、四川5個原有試點省份繼續實施內地居民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三是第一批江蘇、河南、湖北武漢、陜西西安4個原有試點地區由實施內地居民結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擴大為江蘇、河南、湖北、陜西4個省份全域實施內地居民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四是浙江在第一批試點開始前就經過國務院批準開展了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全省通辦”。這次將浙江由“全省通辦”擴大為實施內地居民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
全國范圍婚姻登記跨省通辦條件還不成熟
對于婚姻登記何時實現全國范圍通辦,民政部回應稱,目前《婚姻登記條例》尚未完成修訂,實現全國通辦存在一定的法規障礙,同時系統、數據、人員等基礎還需進一步夯實,待條件成熟后,將及時推動全國范圍婚姻登記跨省通辦工作。(記者 李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