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省城存量房交易行為,保障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的穩定,10月28日,太原市房產管理局發布通知,該局結合太原市實際情況對存量房買賣合同進行了修改和完善,并面向社會各界廣泛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4年11月4日。
據了解,新版的存量房買賣合同合并了之前舊版合同中的“經紀機構成交版”和“自行成交版”兩個版本。新增內容包括房屋居住權情況、帶押過戶情況、存量房資金監管的詳細敘述、房屋交付條件和交付手續等。在帶押過戶方面,新版存量房買賣合同第二章第二條房屋權屬情況中,明確增加了“該房屋抵押情況”,包括是否抵押、抵押人、抵押權人、抵押登記日期、債務履行期限等。而在第三章第四條付款方式中,帶押過戶支付的情況也被考慮在內,包括債權人、抵押數額、抵押期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