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政發〔2024〕20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辦、廳、局:
現將《山西省深入推進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戰略實施方案(2025—2029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本文有刪減)
為全面落實國務院印發的《深入實施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戰略五年行動計劃》(國發〔2024〕17號),更好發揮新型城鎮化穩增長、調結構、擴就業、惠民生、促改革、利長遠的重要作用,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屆八次全會推動高質量發展、深化全方位轉型的要求,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求為根本目的,以體制機制改革為動力,因勢利導、順勢而為,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全力實施“四大行動”。經過5年的努力,全省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戰略深入實施,常住人口城鎮化率接近70%,力爭達到全國平均水平,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市渠道進一步暢通,縣域新型城鎮化水平明顯提升,縣城綜合承載能力切實增強,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新型城鎮化水平明顯提高,培育形成現代化太原都市圈,城市品質和安全韌性全面提高,新型城鎮化建設取得明顯進展。
二、實施新一輪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行動
鞏固全面放開落戶限制的改革成果,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制度,推動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使農業轉移人口有能力進得來、有意愿留得下,全面提高以農業轉移人口為重點的常住人口市民化質量。
(一)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大力落實放開放寬城市落戶條件的各項政策,努力縮小戶籍人口城鎮化率與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差距。加快山西實有人口管理信息系統升級改造,推出居住登記“網上辦”和證件照片“一拍共享、一照通用”等便民新舉措。(責任單位:省公安廳)
(二)擴大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范圍。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以公辦學校為主,將隨遷子女納入流入地義務教育保障范圍,持續提高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的就讀比例。加快將隨遷子女納入流入地普惠性學前教育、中等職業教育、高中教育保障范圍,切實保障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中考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對隨遷子女和戶籍學生實行混合編班、統一管理、平等對待。將農業轉移人口納入城鎮社區衛生服務體系,提供健康教育、婦幼保健、預防接種、疾病防控等公共衛生服務。推進居住證與身份證功能銜接,健全以公民身份號碼為標識、與居住年限相掛鉤的非戶籍人口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穩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由常住地供給、覆蓋全部常住人口。(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衛健委、省疾控局、省公安廳)
(三)提高農業轉移人口就業質量。發揮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作用,面向農村轉移勞動力開展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提高農業轉移人口在城市的穩定就業能力。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勞務品牌。接續開展“春風行動”“百日千萬招聘”等“10+N”公共就業服務專項行動。健全勞動合同制度和勞動關系協調機制,落實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制度,加強農民工勞動權益保障。(責任單位:省人社廳)
(四)完善多元化住房保障體系。將穩定就業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納入當地住房保障政策范圍,通過實物配租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發放租賃補貼等方式保障農業轉移人口住房權益。積極培育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支持采取多種措施通過市場化方式滿足農業轉移人口住房需求。逐步實現穩定就業的農業轉移人口與本地戶籍居民在保障房申請條件和審核流程等方面一視同仁。(責任單位:省住建廳)
(五)擴大農業轉移人口社會保障覆蓋面。全面取消在就業地參保戶籍限制,引導農業轉移人口按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落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相關政策,更好實現社會保險關系跨地區轉移接續。逐步放寬居民在常住地或就業地參加醫療保險的戶籍限制,對持居住證參加當地居民醫保的,各級財政按當地居民相同標準給予補助。加強醫保關系轉移接續服務,完善跨地區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將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納入社會救助范圍,為困難群體基本生活提供兜底保障。(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醫保局)
(六)完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按照國家安排部署,建立我省新增城鎮建設用地指標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協調機制。健全省以下財政轉移支付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機制。省級財政在測算均衡性轉移支付時,考慮為常住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等支出因素,增強縣級政府財政保障能力。統籌中央及省級財力,通過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獎勵機制,對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較多的地區給予財政支持,對跨省落戶、省內落戶和本市落戶實行差異化獎勵補助,推進地區間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進城落戶農業轉移人口與當地戶籍居民享受同等基本公共服務“兩個均等化”。積極爭取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確保省級資金通過現有資金安排渠道適當給予補助,發揮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領域中央及省級財政補助資金對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較多地區的支持作用。(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財政廳)
(七)保障進城落戶農民合法土地權益。依法維護進城落戶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穩步推進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試點,保障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探索建立進城落戶農民自愿有償退出宅基地的辦法,允許農戶合法擁有的住房通過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堅持保障農民土地權益,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為農民進城落戶條件。持續鞏固拓展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多途徑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完善收益分配辦法,探索進城落戶農民集體收益分配權自愿有償退出的途徑。(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
三、實施縣域城鎮化水平提升行動
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施策,以城市融合型縣城、專業功能型縣城、文旅賦能型縣城為重點,以臨猗縣、澤州縣、平遙縣、洪洞縣、襄汾縣、原平市、汾陽市、高平市等縣域為潛力地區,協調推進新型工業化城鎮化,構建產業升級、就業擴容、人口集聚、城鎮發展的良性互動格局。
(八)推動特色產業集群化發展。引導各地區結合區位特點、資源稟賦、產業基礎和企業結構,精準定位集群主導產業、規劃發展路徑,梯次培育一批具有高發展潛力、高品牌影響力和高附加值特征的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發揮集群內龍頭企業帶動作用,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和產業鏈上下游協同創新。各地區重點發展比較優勢明顯、就業容量大的農副產品加工、電子產品組裝、食品加工等傳統產業集群。澤州縣、襄汾縣、原平市、高平市、洪洞縣等具有一定先進制造基礎的縣域,重點培育壯大高端裝備制造產業。汾陽市充分發揮產業基礎和市場品牌優勢,打造具有全國影響力的白酒產業。臨猗縣依托現代農業產業示范區,培育壯大果品電商、深加工等優勢特色產業。平遙縣大力實施文化旅游帶動戰略,培育旅游康養產業。(責任單位:省工信廳、省發展改革委)
(九)因地制宜培育發展特色專業鎮。突出特色化發展,推動杏花村汾酒、平遙牛肉和推光漆器、澤州鑄造、襄汾晉作古典家具等重點專業鎮加快完善研發設計、檢驗檢測、電商物流、會展交易等公共服務平臺,提升專業鎮功能拓展和配套服務能力。構建梯次培育體系,圍繞制造業、特優農業和特色輕工(工藝美術),持續培育打造一批產業集聚度高、品牌優勢突出、就業富民效應明顯的特色專業鎮。完善省級重點專業鎮遴選認定標準和評價辦法,打造專業鎮發展標桿。辦好中國杏花村國際酒業博覽會等展覽展會,搭建特色產業招商引資和市場開拓平臺。(責任單位:省工信廳)
(十)促進產業園區提級擴能。推進以“1+11”轉型綜改示范區體系為重點牽引的全省縣域內各類開發區提質升級,瞄準1—2個主導產業,培育引進龍頭企業,營造良好產業生態。開展國家級質檢中心、研發中心創建工作,支持開發區完善智能標準生產設施,推動各類平臺建設標準廠房,推動共性技術研發、檢驗檢測認證等設施共享。加強開發區與周邊主城區之間各類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和共建共享,構建適應產業發展和生活居住要求的公共服務體系,促進開發區向城市綜合功能區轉型。(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工信廳、省住建廳、省發展改革委)
(十一)強化縣域發展專業人才支撐。支持重點縣域優先在產業園區周邊布局建設實訓基地,推動優質高等職業教育資源下沉縣域中職學校,合作開展一體化辦學。以特色專業建設引導職業學校開設與當地主導產業發展相適應的專業,精準培養縣域產業發展人才。深化校企合作,推動企業參與制定培養方案和專業教學,鼓勵職業院校聘用企業專業人才兼職任教,推廣“學歷證書+若干職業技能證書”培養模式。建設一批吸引集聚人才的平臺,為經認定的高層次人才提供創新創業、生活保障、出入境、交通出行、文旅康養等服務,吸引企業家來晉興業創業,支持晉商晉才回鄉就業創業。(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省農業農村廳)
(十二)切實增強縣城綜合承載能力。支持平遙縣、汾陽市、原平市等縣(市)主動融入太原市產業分工和商業循環,建設與省會城市通勤便捷、功能互補、產業配套的衛星縣城。圍繞主導產業布局發展生產性服務業,提升縣城產業承載能力。加快補齊縣城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短板,優化市政交通設施,完善市政管網設施,實施縣級綜合醫院(含中醫院)提標改造、縣域普通高中振興計劃等重點工程,加快城鎮學校擴容增位,提升縣城人口承載能力。(責任單位:省住建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廳、省教育廳、省衛健委)
(十三)以城帶鄉促進城鄉融合發展。完善縣鄉村產業空間布局,加快城鄉實體經濟、科技創新、現代金融協同體系建設,促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發展城鄉教育聯合體,推動教師資源向鄉村傾斜。深化縣域醫療衛生一體化改革,推動縣級醫院與鄉鎮衛生院建立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衛健委)
(十四)優化集約高效用地政策。推動零散工業用地向園區集聚,加大力度盤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深化拓展“標準地”改革,持續推進“增存掛鉤”機制,鼓勵采用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彈性年期供應等方式供應產業用地。審慎穩妥開展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工作。探索對產業鏈關聯項目涉及的多宗土地實行整體供應。(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
(十五)健全多元可持續的投融資政策。加強項目謀劃,積極爭取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支持,用于縣城產業園區設施、職業教育、市政設施等建設。加大省級財政對產糧大縣公共服務的支持力度。省級財政統籌財力性補助資金加強對縣(市)轉移支付,支持縣域發展建設。按照國家規定合理擴大政府專項債券支持范圍,用好專項債券用作項目資本金的支持政策。規范實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助力縣域城鎮化發展。鼓勵省級政府投資基金、保險資金及其他社會資本參與縣城建設。(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發展改革委)
(十六)健全產業跨區域新布局激勵機制。建立重點產業領域制度規則和重大政策溝通協調機制,推動潛力縣城與中心城市、城市主城區加強產業對接協調,依托現有各類開發區(園區),創新飛地經濟、托管運營等產業合作模式。鼓勵國有企業向重點縣城、潛力地區傾斜布局。(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廳、省商務廳、省財政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國資委)
四、實施現代化太原都市圈培育行動
高標準培育太原都市圈,發揮太原市中心驅動和輻射帶動作用,加強都市圈內縣城組團式發展,推動通勤便捷高效、產業深度協作、生活便利共享、要素自由流動,共同形成支撐全省高質量發展的動力源系統。
(十七)優化太原都市圈發展格局。支持太原市建設國家區域中心城市,率先推動太原市、榆次區、太谷區在規劃管理、公共服務等方面加速同城化,打造太原榆次太谷發展核。加快推進太忻一體化經濟區和山西轉型綜改示范區建設,率先形成以先進制造業為支撐、現代服務業為主體的現代產業體系,支撐太原都市圈經濟總量和綜合實力穩步提升。推動交(城)汾(陽)文(水)孝(義)、忻(府)定(襄)原(平)、平(遙)介(休)祁(縣)靈(石)、盂(縣)平(定)壽(陽)昔(陽)、離(石)柳(林)中(陽)方(山)等城鎮組團生產要素協同配置、產業鏈協同互補、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和公共服務共建共享。(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山西轉型綜改示范區管委會,太原市、忻州市、呂梁市、晉中市、陽泉市人民政府)
(十八)共建便捷高效通勤圈。加快推進雄忻高鐵、太綏高鐵等項目建設。啟動太原軌道交通3號線一期工程、1號線二期工程。推動國道108公路改擴建、青銀二廣高速聯絡線、太舊高速改擴建等項目建設,全面暢通都市圈內各類未貫通公路和瓶頸路段。(責任單位:省交通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住建廳,太原市、忻州市、呂梁市、晉中市、陽泉市人民政府)
(十九)共筑協同優質產業圈。聚焦先進制造重點領域,培育“總部+制造基地”“總裝+配套”“研發+轉化”模式,強化太原市與周邊地區原材料與精深加工環節、原料供應與關鍵零部件生產深度協作。推進智慧城市合作建設,推進城市領域數字化轉型。有機整合旅游資源,聯合打造生態文旅康養產業廊帶。加快推進“晉創谷”建設,布局建設一批省級以上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中試基地,加快創新成果轉移轉化。(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廳、省數據局、省文旅廳、省科技廳,太原市、忻州市、呂梁市、晉中市、陽泉市人民政府)
(二十)共創便利共享生活圈。探索建立都市圈教師合作培養機制,深化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促進優質教學資源區域共享。發揮太原國家級區域醫療中心資源優勢,組建形成都市圈醫療合作平臺、醫療聯合體,打造緊密型縣域醫共體,擴大都市圈異地就醫定點醫療機構范圍。簡化醫保關系轉移接續程序,實現跨區域醫保繳費年限互認。推動住房公積金異地業務協同。擴大“跨市通辦”事項范圍,分類推進教育、醫療、社保等領域公共服務便利共享。健全重大災害和公共事件聯防聯控機制,加強應急救援協同保障。(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衛健委、省人社廳、省醫保局、省住建廳、省審批服務管理局、省應急廳)
(二十一)加快市場一體化建設。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開展準入壁壘排查清理,加快實現都市圈內涉企審批流程標準化和信息互聯共享。強化食品安全、知識產權、客貨運輸等領域監管,建立完善跨區域聯動響應和協同監管機制。率先推動都市圈要素市場一體化,建立健全統一規范、信息共享的招投標和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體系,構建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加強技術和數據市場培育,加快實現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共享項目信息。(責任單位:省審批服務管理局、省市場監管局、省交通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數據局)
(二十二)引領帶動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質量發展。深化太原都市圈與周邊地區跨區域產業鏈上下游分工協作,搭建產業協作供需對接平臺,聯動發展“飛地經濟”。建立健全產業鏈上下游信息溝通共享機制,支持鏈主企業跨區域合作和中小企業參與產業鏈分工協作。支持都市圈內省級及以上開發區制造企業向周邊城市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延伸服務鏈條,推動一批高質量的合作項目落地。(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廳、山西轉型綜改示范區管委會,太原市、忻州市、呂梁市、晉中市、陽泉市人民政府)
(二十三)建立健全都市圈同城化推進機制。推動規劃統一編制、項目統籌布局、政策協同制定。持續推動營商環境改革攻堅,執行行政審批、許可、備案等政務服務事項的標準化實施規范,率先破除準入準營壁壘。推行產業用地“標準地”出讓,對都市圈內先進制造業、基礎設施等重大項目建設用地指標優先保障。利用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等資金支持符合條件的都市圈建設項目,將都市圈產業協作配套項目整體納入省級重大項目清單。(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審批服務管理局、省自然資源廳、省財政廳,太原市、忻州市、呂梁市、晉中市、陽泉市人民政府)
五、實施城市更新和宜居韌性智慧城市建設行動
深入實施城市更新行動,聚焦切實提升人民生活品質、事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基礎設施領域,加快補齊短板,轉變城市發展方式,提升城市服務功能,改善人居環境,建設宜居、韌性、智慧城市。
(二十四)加快推進老舊小區改造。扎實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因地制宜實施小區環境及配套設施改造建設,補齊供水、排水、供電、道路、供氣、供熱、消防等基礎設施短板,因地制宜完善衛生服務、便民市場、社區服務場所等公共服務配套設施。推進社區嵌入式服務設施建設,支持在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開辟空間用于“一老一小”服務。因地制宜實施小區環境及配套設施改造建設、建筑節能改造等,節能改造部分能效應達到現行標準規定。(責任單位:省住建廳、省發展改革委)
(二十五)大力推進“三大工程”。加大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給。加快發展配租型保障性住房,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階段性住房困難。采取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結合等多種方式,推進城中村改造,切實改善居住條件和生態條件。推進太原市、大同市“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加速建設一批具有隔離功能的旅居設施,逐步完善一批醫療應急服務點,布局建設一批具備快速中轉能力的城郊大倉基地,提升城市應對突發公共事件能力。(責任單位:省住建廳、省發展改革委,各市人民政府)
(二十六)提高城市防洪排澇能力。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穩妥推進雨污分流改造,加強雨水管網、泵站建設改造和排澇通道系統整治。大力開展河道、湖塘、排洪溝、道路邊溝等整治工程,確保與城市管網系統排水能力相匹配。結合城市更新行動,加快實施城市易澇積水點整治。(責任單位:省住建廳、省水利廳)
(二十七)實施城市生命線安全工程。加強老舊管線改造升級,加快供熱、供水、排水、燃氣等城市生命線系統建設。深入開展城市管道和設施普查,有序改造材質落后、使用年限較長、不符合標準的城市燃氣、供排水、供熱等老化管道和設施。推進地下管網、橋梁隧道、窨井蓋等城市生命線工程配套物聯智能感知設施部署和聯網檢測。加強各市應急備用水源工程謀劃建設,持續優化城市水源結構。完善城市次干路、支路建設,打通城市“斷頭路”,形成級配合理的路網系統。(責任單位:省住建廳)
(二十八)提升防災減災和公共衛生防控救治能力。組織實施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調查與評估,統籌加強自然災害監測預警,加強地質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建設。合理規劃布局應急避難場所,統籌利用學校、公園綠地、廣場、文體場館等公共設施和場地空間建設應急避難場所。全面加強省市縣三級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建設,健全完善反應迅速、運轉高效、保障有力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強化傳染病定點醫院救治能力。(責任單位:省應急廳、省衛健委、省疾控局、省住建廳)
(二十九)大力建設運行高效的智慧城市。加快建設城市共性數字支撐底座,著力構建城市運行和治理智能中樞,深入實施“雙千兆”網絡協同發展行動,深化5G網絡規模化部署和移動物聯網建設。加快城市市政基礎設施智能化改造,推動城市信息模型(CIM)和數字孿生技術在城市運行管理中的應用。加快推動市政公用、市容環衛、園林綠化、城管執法等城市運行數據整合共享和業務協同,完善業務指導、監督檢查、監測預警、分析研判和綜合評價等功能,全面提升城市運行“一網統管”能力。(責任單位:省通信管理局、省數據局、省工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住建廳)
(三十)促進城市清潔低碳綠色發展。加快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提高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水平。協同聯動加強大氣污染治理,建立高效快速的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指揮調度機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責任單位:省住建廳、省生態環境廳)
(三十一)建設魅力彰顯的人文城市。加強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筑保護,持續做好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評估工作。深度挖掘城市現代文化特質,發展形成各具特色的城市文化標識,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鮮明的國家級旅游休閑城市和街區。(責任單位:省文旅廳、省住建廳)
(三十二)加大多元化資金支持力度。統籌用好并積極爭取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加快實施符合條件的城市更新、城市排水防澇、“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等項目。積極爭取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對符合條件的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項目予以支持。引導更多金融和社會資本參與城市更新和城市韌性提升。支持符合條件的城市更新項目發行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發展改革委、省住建廳)
(三十三)構建城市高效治理新體系。加強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規范化建設、基層群眾自治機制建設,健全居民參與社會治理的組織形式和制度化渠道。完善社會力量參與基層社會治理激勵政策,創新社區與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社區志愿者、社區慈善資源聯動機制,建立多元主體共建共治共享的現代城市治理格局。(責任單位:省委社會工作部、省民政廳)
六、保障措施
按照中央指導、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總體要求,各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聯動,科學整合各方面資源,強化政策協同性,研究制定出臺人口、用地、投融資、產業、就業創業、教育、醫療、住房保障、生態環境等方面配套政策,協同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加強對各地區新型城鎮化建設日常監測和評估,實行動態監測、中期評估、總結評估相結合的全過程評估制度,及時掌握城鎮化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確保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順利完成。各市縣要結合實際明確相關重點任務,確保各項目標任務如期實現。重大事項及時向省委、省人民政府請示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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