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6月5日電(記者黃盛)記者從國務院國資委獲悉,《關于新時代中央企業高標準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于近日發布。
《指導意見》明確,到2025年,中央企業社會責任工作體系更加規范成熟,社會責任理念與企業經營管理進一步深化融合,涌現一批優秀履責典范,形成若干典型履責模式。中央企業高質量發展的根基更加堅實,科技創新、產業引領、安全支撐作用發揮更加突出,在國家現代化建設全局中的功能價值更加凸顯。
業內人士認為,《指導意見》對新時代中央企業社會責任工作作出部署,能夠鼓勵構建具有企業特色的社會責任管理實踐模式,探索數字化賦能社會責任管理實踐。將社會責任理念融入產業鏈、供應鏈、價值鏈管理,積極帶動上下游企業、合作伙伴和廣大用戶共同履責,構建社會責任生態圈。
《指導意見》從“四個維度”界定了中央企業高標準履行社會責任的基本內涵。
國資委社會責任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夯實企業高質量發展根基”是高標準履行社會責任的基礎前提;“增強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與“提升服務人民美好生活水平”是發揮功能價值的必然要求;“培育國際競爭合作新優勢”是助力全球可持續發展、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重要途徑。四個維度從企業自身發展到社會發展和人民需要,再到全球可持續發展,層層遞進、互相促進,共同構成中央企業高標準履行社會責任的基本內涵。
據了解,對國資央企而言,社會責任理念契合我國綠色發展、碳達峰碳中和、現代化治理、共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等一系列發展要求。為此,國務院國資委在近年來,從宏觀管理層面不斷建立健全ESG(即社會責任)生態體系,特別是2022年3月,國務院國資委成立社會責任局,明確提出要“抓好中央企業社會責任體系構建工作,指導推動企業積極踐行ESG理念,主動適應、引領國際規則標準制定,更好推動可持續發展”,釋放出積極推進企業ESG體系建設的明確信號。
之后,國務院國資委相繼印發了《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專項報告編制研究課題相關情況報告》《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專項報告參考指標體系》和《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專項報告參考模板》,為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提供了基礎指標和格式參考,便于央企控股上市公司進行具體的信息披露工作。此次明確基本內涵后,將逐步建立健全國有企業功能價值評價體系。
《指導意見》還明確,切實加強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工作,將ESG工作納入社會責任工作統籌管理,積極把握、應對ESG發展帶來的機遇和挑戰;推動控股上市公司圍繞ESG議題高標準落實環境管理要求、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加強高水平ESG信息披露,不斷提高ESG治理能力和績效水平,增強在資本市場的價值認同;推動海外經營機構在海外經營管理、重大項目實施中將ESG工作作為重要內容,主動適應所在國家、地區ESG規范要求,強化ESG治理、實踐和信息披露,持續提升國際市場競爭力。
圍繞企業綠色低碳發展,安永全球管理委員會成員陳凱表示:“綠色低碳是新質生產力的重要特征,發展新質生產力與國家‘雙碳’和全球可持續發展目標相輔而行。隨著中國企業全球發展進入新階段,企業踐行綠色發展理念,既提升了市場競爭力和中國品牌形象,也為全球可持續發展貢獻了中國力量。”
“央企要在ESG實踐中實現新作為,準確把握在新時代新征程上的戰略定位,在推動綠色發展、科技創新、共同富裕等重大議題中積極作為,把自身發展與社會進步,環境改善有機結合,不斷創造更大的產業價值、環境價值、社會價值。”也有專家表示,中央企業要在參與我國ESG體系建設中表現新擔當,立足國資央企實際與ESG的監管機構、研究機構、中介機構等加強交流合作,積極參與構建具有中國特色與國際準則接軌兼容的ESG信息披露規則,ESG績效評價方法和ESG投資指引等,為我國ESG健康發展貢獻央企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