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規范實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的指導意見》近日發布,提出最大程度鼓勵民營企業參與相關項目,再度釋放鼓勵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暖風。
長期以來,民營經濟在穩定增長、促進創新、增加就業、改善民生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已成為我國經濟制度的內在要素,推動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力量。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是堅持“兩個毫不動搖”重大部署、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內容,是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支撐。
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民營經濟發展。今年7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對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作出新的重要部署,為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規劃了藍圖、指明了方向。民營經濟發展局的正式成立,更是為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障。近段時間,各相關部門、各地區也出臺了一系列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民營經濟發展局負責人日前表示,將圍繞政策、交流、合作、監測、評估、宣傳搭建6個平臺,為民營企業提供優質服務,為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積極拓展空間。
在政策給力支持、企業自身努力的共同作用下,今年以來,民營經濟發展呈現邊際改善態勢,突出表現為第二產業民間投資增速持續回暖,私營企業工業增速總體穩定,民營企業進出口增速明顯好于整體水平。最新數據顯示,前三季度,全國新設民營企業706.5萬戶,同比增長15.3%,新設“四新”經濟民營企業占同期新設企業總量的四成。截至今年9月底,全國登記在冊民營企業數量超過5200萬戶,民營企業在企業總量中的占比達到92.3%。
但也要看到,我國經濟運行仍受內外部多種因素影響,不穩定不確定因素較多,外部壓力仍然較大,國內需求仍顯不足。民營經濟對市場變化具有較強的敏感性,當前發展還面臨不少困難和挑戰,提振民營經濟發展信心需要經歷一個恢復過程。從近期數據看,以民營企業為主體的中、小型制造業企業10月份PMI分別為48.7%和47.9%,比上月下降0.9個和0.1個百分點,景氣水平有所回落。
為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積極拓展空間,需要形成工作合力。民營經濟工作涉及范圍廣、行業領域寬、政策鏈條長、工作環節多,各地各部門要科學把握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面臨的戰略機遇和風險挑戰,聚焦民營企業“最愁、最盼”問題,在解決制約民營經濟發展的難點、堵點、痛點問題上持續發力,形成抓工作的“一盤棋”,推動各項重大舉措早落地早見效,切實增強民營企業的獲得感。
展望未來,我國經濟長期向好的基本面沒有變,民營經濟作為推動中國式現代化的生力軍,發展趨勢長期向好。隨著民營經濟在我國國民經濟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進一步提升,必將迎來更廣闊的舞臺和更光明的前景。
為進一步深化基礎設施投融資體制改革,切實激發民間投資活力,國務院辦公廳近日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規范實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以下簡稱“新機制”)提出具體要求。
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在我國實施以來,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改善公共服務、拉動有效投資的作用,但在實踐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課題。新機制會帶來哪些新變化?記者采訪獲知,新機制與以往PPP政策的差異主要有三方面:聚焦使用者付費項目,優先選擇民營企業參與,全部采取特許經營模式。
聚焦使用者付費項目
能形成穩定的現金流預期,從源頭上防范新增地方隱性債務
根據《意見》,PPP項目應聚焦使用者付費項目,明確收費渠道和方式,項目經營收入能夠覆蓋建設投資和運營成本、具備一定投資回報,不因采用PPP模式額外新增地方財政未來支出責任。
國家發展改革委投資司有關負責人表示,從國際經驗看,PPP主要分為基于使用者付費的特許經營、基于公共部門(政府)付費的私人融資計劃兩種模式。此前,部分以政府付費為主的PPP項目收益不足甚至缺乏收益來源,政府方向社會資本承諾固定回報或保障最低收益進行補足,提前鎖定、固化政府未來支出責任。
國家發展改革委投資研究所融資室副主任李澤正表示,新機制強調“聚焦使用者付費項目”,要求項目經營收入能夠覆蓋建設投資和運營成本、具備一定投資回報,從源頭上防范新增地方隱性債務。清華大學投融資政策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王盈盈認為,具有使用者付費基礎的項目通常符合社會公眾實際需求,能形成穩定的現金流預期,聚焦這些項目,有利于擠出可能過度超前建設或者相對滯后的項目。
《意見》提出,政府可在嚴防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符合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要求的前提下,在項目建設期對使用者付費項目給予政府投資支持;政府付費只能按規定補貼運營、不能補貼建設成本。除此之外,不得通過可行性缺口補助、承諾保底收益率、可用性付費等任何方式,使用財政資金彌補項目建設和運營成本。
“新機制并不完全排除政府投資支持和政府付費,但嚴格限制了政府支出條件。”中國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研究中心副主任徐成彬表示,按照新機制,政府投資支持主要是在項目建設期,可通過政府資本金注入或建設投資補助等形式實現,如果涉及政府資本金注入,應按照《政府投資條例》要求,納入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政府付費是在項目運營期間,“按規定補貼運營”通常采用行業或區域規定的統一運營補貼標準,與項目是否采用PPP模式不直接相關,也不會因為采用PPP模式而新增政府支出責任。
優先選擇民營企業參與
堅持初衷、回歸本源,將進一步調動民間資本參與項目積極性
業內專家表示,過去實施的PPP項目中,不少中央企業和地方國企作為社會資本角色參與,盡管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對民間投資形成一定程度的擠出效應。《意見》提出,要堅持初衷、回歸本源,最大程度鼓勵民營企業參與PPP新建(含改擴建)項目。
“新機制明確了優先選擇民營企業參與。”國家發展改革委投資司有關負責人表示,《意見》提出要最大程度鼓勵民營企業參與PPP新建(含改擴建)項目,并根據不同項目公共屬性強弱,將PPP新建(含改擴建)項目分為三類,同時制定了《支持民營企業參與的特許經營新建(含改擴建)項目清單(2023年版)》(以下簡稱《清單》)。
徐成彬表示,《清單》實行分類管理:一是市場化程度較高、公共屬性較弱的項目,如垃圾固廢處理和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應由民營企業獨資或控股;二是關系國計民生、公共屬性較強的項目,如城鎮供水、供氣、供熱項目,民營企業股權占比原則上不低于35%;三是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屬性強的項目,如具有發電功能的大中型水利項目,應積極創造條件、支持民營企業參與。“三類項目的投資規模、公益屬性、建設難度逐漸遞進,民營股權參與比例總體趨減,但第二、三類項目并不排除有能力的民營企業獨資或控股。”徐成彬說。
《意見》還明確,對《清單》所列領域以外的PPP項目,也可積極鼓勵民營企業參與;外商投資企業參與PPP項目,按照外商投資管理有關要求并參照相關規定執行。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及時收集、整理各方面對清單實施過程中的意見建議,并結合投資管理新形勢新要求,對項目清單進行動態調整。
國家發展改革委投資司有關負責人表示,新機制將特許經營期限延長至40年,投資規模大、回報周期長的項目還可以適當延長,明確通過加強管理、降低成本、提升效率、積極創新等獲得的額外收益主要歸特許經營者所有,均有助于提升民間資本參與項目積極性。
全部采取特許經營模式
風險可控、監管嚴密,將保證PPP項目規范發展陽光運行
《意見》提出,PPP應全部采取特許經營模式實施,并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建設和運營期間的資產權屬,清晰界定各方權責利關系。
受訪專家認為,特許經營模式風險可控、監管嚴密、投資回報路徑清晰,新機制提出PPP項目應全部采取特許經營模式實施,有利于形成更好的政策和市場環境,防止出現不規范的模式和潛在的風險。
為規范推進建設實施,《意見》從嚴格審核特許經營方案、公平選擇特許經營者、規范簽訂特許經營協議、嚴格履行投資管理程序、做好項目建設實施管理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措施。
“為公平選擇特許經營者,新機制明確將項目運營方案、收費單價、特許經營期限等作為選擇特許經營者的重要評定標準,并關注項目運營管理經驗、專業運營能力、企業綜合實力和信用評級狀況。”徐成彬說,這些公開競爭條件不再像以往過于強調融資和施工能力,有利于優秀的民營企業脫穎而出。
根據《意見》,2023年2月PPP項目清理核查前未完成招標采購程序的以及后續新實施的PPP項目,均應按照新機制執行。
國家發展改革委投資司有關負責人表示,地方各級政府要規范推進本級政府事權范圍內的特許經營項目,依法依規明確特許經營項目實施機構,切實負起主體責任;社會資本方和咨詢機構要全面準確理解新機制內涵,客觀合理地從專業角度推動具體項目。
《 人民日報 》( 2023年11月27日 0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