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規劃建設保障性住房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會議指出,要做好保障性住房的規劃設計,用改革創新的辦法推進建設,確保住房建設質量,同時注重加強配套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供給。
“該政策立足保障和改善民生,是‘租購并舉’政策的進一步落地,將有效擴大保障性住房供給。”ICCRA住房租賃產業研究院院長趙然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直言,此次會議明確“要做好保障性住房的規劃設計”,預計將立足“投融建管退”完整模式閉環的設計,涉及土地、資金、建設標準、運營標準等一系列關鍵環節的完善。可以說,該政策將為后續推進保障性住房發展帶來全周期、多維度的影響。
會議指出,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利于擴大有效投資,是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推動建立房地產業發展新模式的重要舉措。
在易居研究院研究總監嚴躍進看來,保障性住房功能和定位明顯提升,會議提及“擴大有效投資”這一方向,預計后續針對保障房的供給端改革將持續發力。另外,會議提及“用改革創新的辦法推進建設”,或意味著后續保障性住房建設方面會有新商業模式產生。
“總體上,無論是保障性住房規劃設計、模式,還是質量把控、配套建設等方面,都會進行改革。”嚴躍進表示。
2021年7月份,《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發布,首次從國家層面明確我國住房保障體系的頂層設計。此后,多地在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上的推進力度進一步加大,且配套政策陸續出臺。比如,自2022年3月份北京市印發《北京市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方案》后,今年7月份,北京市發布《保障性住房設計方案評審工作規程》(簡稱《評審工作規程》),首次系統明確保障性住房設計方案評審要求,細化了北京市保障性住房設計方案評審流程,并對樣板間的評審標準首次提出明確要求,為提升保障性住房品質提供了政策支持。再比如,今年8月份,重慶市出臺《重慶市保障性住房專項補助資金管理辦法》,以進一步加強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中指研究院研究副總監徐躍進稱,保障性住房是我國住房供給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指導意見》,預計未來將從改善民生和擴大投資的角度出發,增加保障性住房建設與供應。這將為房地產行業注入新活力,帶動相關上下游行業平穩發展。
趙然認為,隨著后續市場機制的日趨成熟以及結構的平衡優化,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除了能滿足新市民和年輕一代的核心居住需求外,還將有效遏制短期投機行為和市場的不穩定因素。不僅豐富了居民多元化的住房選擇,也為房地產行業朝著更可持續、更以人為本的發展模式穩妥過渡,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撐。
談及如何進一步引導各類投資主體參與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趙然稱,一方面需要提供多元化的供給渠道。可以與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等結合,既能擴大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給,優化城市布局,還能帶動所在區域發展,形成一個良性的經濟循環。另一方面,也要積極推動金融創新工具在相關領域的應用。即通過公募REITs等金融工具的創新和應用,孵化高質量項目,優化資金流,進而實現資金的持續回收與再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