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7月20日電 (記者 李金磊)促進民營經濟,中央作出重磅部署。
7月19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對外公布,提出了一系列重大舉措,對民營經濟定位有新表述。一些新提法,新舉措,釋放了重要的信號。
新提法
“民營經濟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生力軍”
“民營經濟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生力軍,是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是推動我國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的重要力量。”《意見》開篇對民營經濟定位作出重要表述。
其中,“民營經濟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生力軍”這是一個新提法。
“這個新提法意味著民營經濟的重要性得到了進一步提升。”國研新經濟研究院創始院長、新經濟智庫首席研究員朱克力對中新財經記者表示,民營企業在推動經濟發展、增加就業、促進創新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民營經濟的發展壯大對于我國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實現高質量發展和全面建成現代化強國等戰略目標意義重大。
數據顯示,中國民營經濟貢獻了50%以上的稅收,60%以上的國內生產總值,70%以上的技術創新成果,80%以上的城鎮勞動就業,90%以上的企業數量。
當前,民營經濟發展活力需要進一步激發,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上半年民間投資下降0.2%。因此,此次重磅文件的發布,可謂“及時雨”,有利于提振民營經濟發展信心,穩定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預期。
新舉措
回應民企核心關切
“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堅持‘兩個毫不動搖’”,這個重磅文件在持續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加大對民營經濟政策支持力度、強化民營經濟發展法治保障、著力推動民營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促進民營經濟人士健康成長、持續營造關心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社會氛圍等六大方面提出了28條具體舉措。
其中,包括一系列及時回應企業關切而且有“含金量”的措施。
回應民營企業“要賬難”的關切,《意見》提出,完善政府誠信履約機制,建立健全政務失信記錄和懲戒制度,將機關、事業單位的違約毀約、拖欠賬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朱克力表示,將機關和事業單位的失信行為公開透明化,讓全社會掌握其信用狀況,有利于強化公眾監督,進而增強對公共部門的信任和信心,為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營造市場化法治化環境。
回應融資難、融資貴的關切,《意見》提出,健全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信用評級和評價體系,加強涉企信用信息歸集,推廣“信易貸”等服務模式。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中小微企業在債券市場融資,鼓勵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發行科技創新公司債券,推動民營企業債券融資專項支持計劃擴大覆蓋面、提升增信力度。
回應公平競爭的關切,《意見》提出,強化競爭政策基礎地位,健全公平競爭制度框架和政策實施機制,堅持對各類所有制企業一視同仁、平等對待。強化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反壟斷執法。持續破除市場準入壁壘。各地區各部門不得以備案、注冊、年檢、認定、認證、指定、要求設立分公司等形式設定或變相設定準入障礙。
回應政策“看得見、摸不著”的關切,《意見》提出,針對民營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建立支持政策“免申即享”機制,推廣告知承諾制,有關部門能夠通過公共數據平臺提取的材料,不再要求重復提供。
回應政策不連續、不穩定的關切,《意見》提出,依法依規履行涉企政策調整程序,根據實際設置合理過渡期。加強監管標準化規范化建設,依法公開監管標準和規則,增強監管制度和政策的穩定性、可預期性。提高監管公平性、規范性、簡約性,杜絕選擇性執法和讓企業“自證清白”式監管。
朱克力認為,這將確保監管的統一性和合理性,避免不同部門之間監管標準不一致,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困擾,減輕企業的負擔,避免過度監管和繁瑣程序,助力民營經濟輕裝上陣。
回應平等法治保護的關切,《意見》提出,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防止和糾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以及執法司法中的地方保護主義。進一步規范涉產權強制性措施,避免超權限、超范圍、超數額、超時限查封扣押凍結財產。
“促進民營經濟的政策措施迅速、精準、有力。”中泰證券研究所首席分析師楊暢表示,尤其是“依法規范和引導民營資本健康發展”、“各級領導干部要坦蕩真誠同民營企業家接觸交往,主動作為、靠前服務”、“正確看待民營經濟人士通過合法合規經營獲得的財富”等提法,回應了民營經濟的關切,有利于為民營經濟信心的修復創造更加良好的政策環境。
在朱克力看來,這次重磅文件不僅強化了對民營經濟的重視和支持,更通過一系列常態化、法治化的新舉措,為民營經濟在新時代發展提供了更為有力的政策保障,進一步穩定預期,提振信心,增強民營經濟發展的安全感和獲得感,促進民營經濟做大做優做強。